推动河南慈善事业转型升级

15.03.2016  08:57

  2016全国两会已接近尾声,今年会议的一大亮点是《慈善法》的审议与正式颁布。作为我国慈善事业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它将给河南带来什么?河南省慈善总会秘书长刘高贵在3月14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慈善会155个、基金会115个、社会捐赠接收站和慈善超市434个。2015年,全省慈善会系统募捐款物总额超过10亿元,仅省慈善总会的公益性支出就达7.1亿元,资助和帮扶困难群众达9.8万人次。”刘高贵说,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动,以及社会各界的热情参与、鼎力支持,我省以慈善会、慈善超市和经常性捐助工作站(点)为主体的社会捐赠救助网络建设稳步推进。

  “《慈善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慈善事业的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刘高贵认为,它不仅降低了慈善事业的门槛,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也进行了全面规范,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引领、法律推动和法治保障,也进一步拓展了慈善事业的发展空间。谈及这部法律对河南的影响,刘高贵表示,《慈善法》的颁布实施,将加快推动我省慈善事业转型升级,拓展慈善事业发展空间和活力,进一步激发全省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支持慈善的热情,推动我省慈善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向更广领域延伸。

  刘高贵说,《慈善法》颁布后,省慈善总会将把各项工作置于《慈善法》框架内,做到依法行善、规范运作。具体来说,一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使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分离又有机衔接;二是深入实施信息公开,打造透明慈善,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信力,筹建河南慈善信息中心,收集和发布全省慈善信息,为政府的慈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三是推动省慈善总会从单纯的运作型慈善组织向枢纽型慈善组织转型升级,引领、推动全省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记者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