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22.09.2015  16:0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新思想,呈现出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辽宁省海城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结合党建工作实际,提出“既当县域发展百强县、更当全国党建标兵县”,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全面从严治党,前提在于“定位”。县域作为一个地区改革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权稳固的重要基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首要前提是找准工作定位,就是要更加突出党建工作的主体地位,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标准来谋划和定位党建工作。海城市委准确把握党建工作规律和任务,全面深化党员干部对“更当全国党建标兵县”内涵的认识。“”就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要更加突出党建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更加突出党建是最大的主业,面对现实的紧迫性要更加突出以党建为统领,率先引领新常态要更加突出建强过硬队伍。“标兵”既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抽象”就是没有明确的考核体系、考核部门;“具体”就是在全国的水平和层次设定相对具体、清晰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既是定量的,又是定性的。“定量”就是瞄准国家、省市对县级党建工作的定量考核;“定性”就是通过工作实绩获得国家、省市赋予县级的荣誉,要有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的品牌工作。既是全面的,又是重点的。对目标的设定做到在抓好全面的同时突出重点,通过重点牵动全面。既是目标,又是过程。党建工作永远在路上。把“更当全国党建标兵县”的定位设定为三年实现“全省标杆、全国标兵”,就是要通过每年强力推进的工作过程,使党建工作有一个成果、成效和提升。而三年后,再向更高的目标再努力。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更加突出了管党治党的艰巨性、复杂性和深刻性,更加深化和拓展了我们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全面始能从严,从严更要全面,“全面”构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特质特性。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是一个全口径、大党建概念。党建工作涵盖广泛,各方面相互联系、互为补充,某一项工作单打独斗永远都干不好,只抓某一个方面、某一条线,是走不远也走不通的,真正做好党建工作需要各项工作联动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提升。海城市委牢固树立“大党建”理念,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到“全面”的意义上来把握,把党建工作定位在组织、宣传、纪检、政法、统战、机关党建等全方位、全系统上,从战略全局高度对党建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全面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协调并进。
  全面从严治党,根本在于“治党”。实践证明,不论环境多么恶劣、任务多么艰巨,不论党取得多大胜利、事业有多大发展,党始终清醒地把“管党”“治党”放在一切工作核心地位。全面从严治党归根到底要落实到“”上,必须以更严的要求、更强的责任、更实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海城市委紧紧把握管党治党的关键点,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见真章、出实效。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对镇、局党委(党组)书记逐个建立量化细化的党建项目清单,实现党建责任的具体化和实物化。落实管党治党工作措施。围绕“更当全国党建标兵县”,按照“一年上台阶、两年站前列、三年当标兵”,细化管党治党工作措施,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在抓好大口径党建工作推进过程中,更加重视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部署,深入开展“ 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落实“八个带头、八个自觉”的政治担当和思想自觉。健全管党治党制度机制。建立党建工作每月专项督查、每季专题调度的定期会商机制,完善一般性问题由市委党建办协调解决、全局性问题由市委常委会研究解决的工作落实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党组织工作会议制度和党建联席交流会议制度,强化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考核,加强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真正形成了抓长期、长期抓、抓经常、经常抓的管党治党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