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推出科技创新券,鼓励公众创业创新

16.07.2015  03:45

      记者从舟山科技局了解到,为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7月8日,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舟山市本级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今年全市计划发放创新券150万,其中市本级60万,各县(区)共90万。

      企业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申领创新券,可以进行云服务平台查询,以及在线预约开放共享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企业根据服务机构提供的实际服务,凭持有的创新券抵扣相应的服务费用,收取创新券的单位到指定部门兑现。对通过创新券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和创新载体,将实行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停拨或追回财政资金,列入信用“黑名单”,不再给予科技项目和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等处理。

      创新券主要用于鼓励本市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充分利用创新载体的科技资源,开展检验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等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投入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带动作用,推动科研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实现政府科技投入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