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打好政策扶持“组合拳”推进中小微企业降成本优供给

29.03.2016  19:03

      近日,郑州市政府制定印发了《郑州市降成本优供给推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打好政策扶持“组合拳”,大力推进实体经济发展。《意见》涉及七个方面共26项内容,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企业的税费负担、人工成本、财务成本及水电气等要素价格、物流成本、企业创新成本等具体政策方面规定了降成本优供给的优惠扶持措施。《意见》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出,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小微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从今年2月1日起,对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含)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费用。同时,《意见》规定,取消征地管理费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费和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费等2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小微企业土地登记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量收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意见》还就“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