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道路中心隔离栏,郑州司机为什么不放心?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赵志疆
4月19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发布消息,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打造整洁、有序、舒适、愉悦的城市交通环境,交警部门先期对市区英才街(文化路至花园路)、东风路(文化路至中州大道)、中原路(西三环至西四环)、商都路(中州大道至东三环)、长江路(西三环至紫东路)等5条道路的中心隔离护栏进行拆除。
近年来,交通法规越来越细、交警部门执法越来越严、城市道路监控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是,机动车违法的代价越来越大,城市里面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越来越少。在这样的背景下,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正在逐渐失去实际作用,其副作用也开始被放大——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很容易被撞飞,由此造成二次事故。交警部门拆除道路中心护栏,无疑是一种还路于民的务实之举。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对于这个还路于民的举动,郑州市民送上的不只是掌声,有不少机动车驾驶员也表示出担心和质疑——拆除道路中心隔离栏之后,“中国式过马路”是否会更加有恃无恐?这种担忧显然并不是杞人忧天,有人就现身说法提出,拆除隔离栏之后,随时随地横穿马路的人令人防不胜防。网友讨论的结果是,不少开车的人对道路中心隔离栏恋恋不舍,因为觉得“这样心里更踏实”。
道路中心隔离栏原本是为约束机动车驾驶员的行为而设置,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成为不少机动车驾驶员心中的一道“安全屏障”。这样的结果,似乎有点“黑色幽默”,但又并不难理解。在城市道路这样的公共空间,“强势”与“弱势”在某些时候,还真不是一件容易判断的事。机动车虽然看起来很“强势”,但却无时无刻不在法律的严厉监控之下;行人和非机动车尽管表面上处于“弱势”地位,但却长期游走于法律约束之外。当两者狭路相逢的时候,“强势”的机动车往往也只得退避三舍,甚至因失去隔离栏的“庇护”而惴惴不安。
对于机动车驾驶员来说,道路中心护栏存在的意义并不大,因为在有形的防护栏拆除之前,多数人都已经在内心建立起了道路安全防护栏。不过,相当一部分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似乎仍然缺少心中的“防护栏”。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行人闯红灯已经从“违章”上升到了“违法”。时至今日,因为对规则缺乏基本的尊重和践行,“中国式过马路”依然是城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拆除道路中心隔离栏原本是为了还路于民、畅通交通,如果因此而加剧机动车与行人的直接冲突,不仅会降低道路通行效率,而且会增添不可预知的交通事故风险。拆除道路中心护栏之后,作为“配套措施”,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查处也应该不断加强和完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单纯将板子打在行人和非机动车身上也有失公允。包括“中国式过马路”在内,不少交通乱象的产生,不仅有缺乏规则意识的主观因素,同时也有规则设置不尽合理的客观因素。交通秩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路权分配:一些非机动车喜欢与机动车抢道,是因为它们原本就“无路可走”;在那些行人扎堆横穿马路的路口,也许是因为红绿灯和斑马线的设置并不科学。
道路中心隔离栏虽然拉开了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的距离,但并没有消除路权分配的深层次矛盾。这种“硬隔离”之下的平衡,虽然看起来相安无事,实际上也暗藏危机——翻越隔离栏之类的现象,其实也并不鲜见。
以拆除道路中心隔离栏为起点,一方面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监督执法力度的同时,另一方面科学分配路权。如此,当有助于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如果拆除了“硬隔离”之后,交通参与者仍能各行其道、相安无事,城市的精细化管理程度必然会得以大大提高。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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