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社区发通知,拆除这个小区临街住户飘窗?居民反对:那是我家厨房

06.03.2020  07:31

河南商报记者 刘鹤洋|文 左冬辰|图

3月4日,郑州中原工学院家属院的居民们反映,近几日他们接到通知,为了充分发挥老旧小区改造的作用,提升城市形象,要求把临街房屋外突出的飘窗、空调外机以及防盗网统一拆除,做到上下一致。对于拆除飘窗的通知,居民们反对意见很大。居民称,所拆除的飘窗是他们厨房的灶台部分。

改善居住环境,房屋所突出的飘窗等将拆除?

3月5日,河南商报记者来到中原工学院家属院,据小区业主王先生介绍,近几日小区的业主们接到了两次通知,第一次是2月29日下达的书面通知,第二次是前两日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进行的口头通知,告知大家:为了提升城市形象,要求对房屋突出的飘窗、空调外机以及防盗网进行统一拆除,并给予及时的安装换新,做到上下一致。

该消息一发出,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业主王先生告诉河南商报,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口头通知时,告诉大家拆除的期限在10天内。“但涉及到拆除的飘窗是业主们的厨房,还连接着接天然气的管道。如果拆除,在疫情期间将严重影响大家的生活。”王先生说。

“这个房子是2000年交付,也有房产证。”业主刘女士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临街的一排房子,在交房前是由个人出资、学校统一规划的飘窗,看上去挺整齐的。现在突然要拆,业主们都反对。”刘女士称,为了提升环境,对小区进行部分改善初衷是好的,对于空调外机的位置统一调整、对居民私自搭建的防护网进行统一改造,大家都没有意见,也都愿意配合,但是对于拆飘窗反对声音很大,拆掉的话,室内的厨房将无法立足。

要求拆除的飘窗,之前是统一规划

业主杨先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本次的拆除为统一规划、分批施工 ,共涉及到196户居民,先从临街的2号楼开始施工拆除,期限在10天内。

“这个外墙刚粉刷了不到一年,空调外机的防护网也是去年装的,就这样拆掉了太可惜了。”杨先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如果说为了美观,调整空调外机和居民个人安装的防盗窗,大家都会配合,但是拆掉飘窗,对生活影响太大。

河南商报记者看到,该小区的家属楼是7层建筑,被规划拆除的飘窗多出墙面大概40-50公分,所有住户外墙都是统一的,但是空调外机的悬挂位置虽然不统一,但是外机装有统一的白色防护网,有些楼层低的业主家装有防盗网。

随后,河南商报记者在经过测温登记后,来到二号楼的刘女士家中,正直中午时间,刘女士的老伴在厨房做午饭,灶台旁摆满了做饭用的调味品和厨具,刘女士介绍,这灶台的位置就是规划拆除的飘窗部分,如果拆除,灶台和燃气管都会收到影响,到时候厨房空间会减小一半,人都很难站下。临街一排的房子,户型都是相同的,到时候会是近200户居民要面对的难题。

回应:拆除的只是私搭乱建部分,还需要后期再核实

统一规划的为啥要拆?根据杨先生提供的中原区建设路街道办协作路社区的书面通知显示,为确保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重点工程建设,桐柏路作为郑州市先行路段(中原路-建设路),需改善沿路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需要居民配合的事宜第二项为:房屋所突出的飘窗、空调外机以及防盗网,我们将进行统一拆除,并给予及时的安装换新;做到上下一致,整齐美观。该通知上并没有标注明确拆除时间。

随后,河南商报记者同发出该通知的中原区建设路街道办协作路社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该工作人员介绍,桐柏路是“一环一横十纵”改造的一期工程,沿街的老旧小区都在改造的范围内,“房屋本身的结构是不会动的,拆除的只是居民自己私搭乱建的部分。”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拆除的部分不会涉及房屋本身,具体情况,还需要后期再核实。

就此问题,河南商报记者咨询了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印发的《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4.5.7【飘窗】规定:住宅建筑飘窗突出外墙的距离不得大于0.8m。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½计算建筑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净结构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所以对于居民合法建造的飘窗应当优先予以保留;对于居民安装的不符合规定的飘窗建筑应当予以拆除。统一要求拆除飘窗并不一定能够达到改善市容市貌的最终目的,相关单位应当以保障居民切实生活需要为出发点,与居民协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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