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13年度河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行业年审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示

09.07.2014  10:41
 

根据《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2号)、《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1〕86号)、《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度监管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豫工信企业〔2013〕186号)和《河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行业年审指导意见(试行)》(豫工信企业〔2013〕213号)的规定,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核,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2013年度行业年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月8日—7月14日。

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509973,65509897。

网上举报地址:请依次登录“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应用平台—融资担保业监管平台—融资担保网上诉求系统”。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经营八不准:

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

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

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

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做担保。

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

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

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