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 安排部署2017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25.03.2017  03:16

3月23日,省民委召开委党组扩大会,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办发〔2017〕12号,简称“两项法规”)进行了专题学习和讨论,对2017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安排部署。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贾瑞琴同志做了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出台两项法规的深刻意义、全面阐述了两项法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同时对认真抓好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

贾瑞琴同志在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已经成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在加强党内监督、从严管理和监督干部工作中的作用日益突显。贯彻执行好两项法规,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监督的重要举措,必须抓实抓好。

贾瑞琴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抓好责任落实。学习贯彻执行两项法规,是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委党组要带头抓好落实,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担当起各自的责任,带头学好抓好执行好两项法规,认真填报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是要认真学研两项法规。机关各处室和委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研两项法规,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形成共识,打牢贯彻执行两项法规的思想基础,准确把握两项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充分认识如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不是无足轻重的“小节”问题,而是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重要体现,必须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做到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三是要做好集中填报。省委组织部对今年我省的集中填报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单位在4月15日以前完成省管干部集中填报,在5月底前完成处级以上干部的填报和电脑录入,并汇总形成综合报告报省委组织部。我们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按时完成我委集中填报工作。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涉及8项家事、6项家产14项内容,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不能漏报、瞒报。四是要认真开展抽查核实。人事处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和两项法规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抽查核实,按照10%的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并按要求做好年度查核工作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委组织部。五是要严明报告纪律。领导干部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要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按照两项法规有关规定处理,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经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要追究纪律责任,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六是要抓好监督检查。委党组要严格两项法规的规定,坚持“凡提必核”,对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开展重点查核,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机关人事、纪检部门要加强两项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经查核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干部的,对查核发现的问题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对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或者在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