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愿还朋友20万债款 抢走借条撕碎吞下

18.09.2014  12:23

朋友急用钱,凑来了20万元交给朋友,没成想几个月之后,找朋友讨债时,对方突然抢走借条撕碎后吞下。没有了证据,该咋讨债?9月17日,濮阳的王女士向记者倾诉了自己的遭遇。

借条

债务人抢走借条撕碎吞下

王女士回忆,8月初,她找张某讨债。对方明确告诉她,8月14日来找她。8月14日下午,当王女士去了之后才发现,张某并没有立即还钱的意思。“于是我俩就发生了点儿口角,这时她突然从我的手中把借条给抢走撕碎了,我赶紧想要夺回,但是她塞到自己的嘴里吃了下去。”王女士告诉记者。说起她俩相识,王女士说:“当时是在一个麻将馆里打牌时认识的,觉得这个人还不错就成了朋友,到现在也已经很长时间了,她本人就开着一个麻将馆,还做其他的生意,正是觉得她有能力还钱,并且承诺每月一分的利息,才答应借给她钱的。”

自从借条被撕之后,张某不再接她的电话,其住处也人去楼空。如今,王女士的手中只有两张分别为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上图为其中的一张),还有一段电话录音,录音中张某承认借钱一事,至于何时还钱却没有明确答复。

属债务纠纷,无法立案

记者根据王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试图联系张某,但是提示电话已无法接通,其住处也没有人。

在张某吞借条的那天下午,王女士就拨打了110报警,但警方最终没有立案。记者采访了当时出警的濮阳市公安局大庆分局的葛副局长,葛副局长表示,当时民警曾经出警,也调取了相关的监控录像,但是考虑到其既不是治安案件,也不是刑事犯罪,所以公安无法立案,事件本身属于两人的债务纠纷,如经诉讼渠道需要警方提供支持,公安会出面帮助。

借据规范化对保护自己很重要

对此,记者咨询了濮阳资深律师浩先生,浩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张某虚构事实,恶意不还钱毁掉欠条,则其行为涉嫌诈骗,应该由公安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另一位资深律师耿先生则表示,目前的证据无法证明债务人有犯罪故意,警方不立案无可厚非,王女士可以搜集对方借钱的间接证据,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两位律师表示,从借条复印件看,双方书写借钱的最重要依据显得很简单,没有摁手印,没有见证人,这也给大家提个醒,借据的规范化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非常重要。

如今,王女士还在为此事奔波,这20万元中还有王女士向别人借的钱,面对朋友的讨要她也无可奈何。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