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二审宣判 林父哭泣后表示会上诉
摘要: 复旦投毒案二审宣判。上海高院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林父表示,就这么把儿子判死刑,不甘心,会继续上诉,“儿子虽有罪,但罪不至死”。
复旦投毒案二审宣判:1月8日,上海高院二审宣判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在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宣读后,法院最后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林森浩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中新社发 孟招祥 摄
中国网1月8日讯 1月8日,上海高院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法院最后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林森浩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至此,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高校投毒案”终于尘埃落定。
记者从新闻晨报官方微博获悉,被告林森浩听罢法官宣读判决书后一脸呆滞。林父哭泣十多分钟后,走出法庭。林父表示,就这么把儿子判死刑,不甘心,会继续上诉,“儿子虽有罪,但罪不至死”。而黄洋的父亲称:昨晚没睡好,感谢律法公正判决。
案情回顾:
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为其室友林森浩。
2014年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法院认为,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后上诉,2014年12月8日,该案二审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二审庭审中,投毒的动机再次成为焦点之一。林森浩在陈述上诉理由时,坚持“愚人节开玩笑”的下毒理由,辩称自己没有杀人动机和杀人故意,自己对投毒后的饮水机中液体进行了稀释。
林森浩的辩护律师提出,林森浩获得的毒物二甲基亚硝胺系非法制作,“按照书本上的方法做的,又放置了那么多年,林使用的时候,它还是不是二甲基亚硝胺?”
检方指出,本案鉴定作出了黄洋符合N-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
此外,辩方法医证人胡志强在出庭作证时表示,黄洋死于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现有证据没有支持黄洋是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死”。胡志强还认为,法医鉴定程序存在问题,应委托公安部或司法部的鉴定中心进行二次鉴定。
[作者: 编辑:袁连贺]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