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实验室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平顶山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实验室建设项目
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平顶山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实验室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所列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实验室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编号:PZC2015-0088Aj-46421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北临平宝大道,东临清风路,南临规划支路,西侧为城市绿化用地。本次招标内容为15、16、17层实验室及地下室枪弹实验室装修项目的监理服务,总面积4231.94㎡。
2.3、监理招标范围:15、16、17层及地下室枪弹实验室装修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有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本单位社保和劳动合同(提供为其缴纳的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业绩指实验室装修项目监理,具体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代表人)。
3.6、外地企业按平建[2011]137号文,开标时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至 2015 年 2 月 16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16 日下午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平顶山市中兴路广厦商务中心6楼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到的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交招标代理公司,不予退还。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
5.2、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 年 3 月 17 日上午 10:00 。
6.2、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5-3222077 13837500659
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103758830 0375-298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