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启动 职称评审打破户籍身份制约

17.10.2017  16:40

  我省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已经正式启动。10月16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有关职称政策进行了调整。

   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根据《通知》,今年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将增设电力工程、检验与检测专业(药品、餐饮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济系列增设物流管理专业。同时,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更名为正高级工程师。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我省的职称评审。不过,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今年起,在我省从事工程技术的技能人才,符合单一条件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例如,申报高级工程师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也是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河南省特级技师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的高级技师,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

  《通知》明确,今年起,向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下放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以及科学研究、图书资料、档案、工程等辅助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郑州市、南阳市、三门峡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限下放到所辖区域的全部或部分县(市、区)。我省还将在平高集团、许继集团等单位,组建成立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职业资格与职称加大贯通

  拓展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贯通渠道。在开展工程系列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的基础上,扩大考核认定范围,将一级注册计量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师3项职业资格纳入考核认定范围。

  其中,注册环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考核认定承办部门调整为省环境保护厅,按照环境保护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论文、论著不作要求)执行。

  《通知》对学历、专业等申报条件进行了科学设置。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均可正常申报。除卫生系列所有专业,教师系列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医学等特殊专业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聘任。申报人可登录“河南职称网”( www.hnzcw.gov.cn ),从“软件下载”栏中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录入相关信息。(记者 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