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长批示促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

23.06.2015  23:34

        近日,平顶山市市长张国伟、副市长王鹏就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加强配合,按时整改,及时汇报。

        按照市领导批示,市政府召集了房产管理、审计、财政、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一要高度重视。责任单位的责任人要负责制定本单位整改措施,按时间节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要措施得力。对审计查出问题逐件梳理,分门别类,查清原因,方法得当,不走形式,尽快整改。三要强化监督。由市政府牵头,对责任单位不间断跟踪督查,对不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或整改不深入的进行责任追究。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截至2015年5月底,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2个。分别是市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住房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二是未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69万元已提取到位。三是市住房办未安排使用2013年收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4989万元,已拨付8000万元,其余资金已制定了拨付方案,待拨付条件具备时及时拨付。四是加强住房分配管理,已收回经济适用房1套,取消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实物配租资格,收回5户不符合条件人员购买的棚户区住房,收回廉租补贴12960元。五是对13处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六是对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项目加强整改,缺失手续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