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2014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1.11.2014  00:27
方城县2014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方城县2014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宛农综办[2014]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投资,招标人为方城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方城县2014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涉及方城县清河乡双河、丁庄、赵庄、和庄、赵和庄、万岗、廓封、司龙庄八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配机电井177眼,配套旧井24眼,修建筑物181座桥,新修水泥路18.27Km,植树2.5万株,地埋管道55.1Km,输电线路50.45Km。 2.2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划分28个标段 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第1-11标段:打井及配套工程; 第12标段:输电线路工程; 第13标段:设备工程(机井保护装置) 第14标段:设备工程(柴油机发电组) 第15标段:沟渠疏浚; 第16标段:建筑物工程 第17标段:建筑物工程 第18-26标段:水泥路 第27标段:防护林; 第28标段:监理标,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监理。 2.3工期:  9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第1至11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需同时具备凿井三级资质)及以上或凿井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需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凿井资质)需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12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13标段:投标人具有防盗防火类金属制品加工资格; 第14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质量检测报告; 第15-26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27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 第28标段: 监理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企业信誉良好。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至少3人具有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其中1人为总监);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2011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3.5  2011、2012、201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报名日期至开标日期之间开具有效)。 3.7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最多可以报4个(含4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2个标段。投标人如果是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超过2个),则投标人只能选择标段序号在前的2个标段中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下同)---2014年11月14日下午18:00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4年11月11日上午8:30时---2014年11月21日下午18:00。 4.2投标人在交易中心注册会员并报名该项目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4.3.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4  年12月2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1标段:柒仟零壹元整(7001元)/标段。 第2标段:柒仟零贰元整(7002元)/标段。 第3标段:柒仟零叁元整(7003元)/标段。 第4标段:柒仟零肆元整(7004元)/标段。 第5标段:柒仟零伍元整(7005元)/标段。 第6标段:柒仟零陆元整(7006元)/标段。 第7标段:柒仟零柒元整(7007元)/标段。 第8标段:柒仟零捌元整(7008元)/标段。 第9标段:柒仟零玖元整(7009元)/标段。 第10标段:柒仟零壹拾元整(7010元)/标段。 第11标段:柒仟零壹拾壹元整(7011元)/标段。 第12标段:柒仟零壹拾贰元整(7012元)/标段。 第13标段:柒仟零壹拾叁元整(7013元)/标段。 第14标段:柒仟零壹拾肆元整(7014元)/标段。 第15标段:柒仟零壹拾伍元整(7015元)/标段。 第16标段:柒仟零壹拾陆元整(7016元)/标段。 第17标段:柒仟零壹拾柒元整(7017元)/标段。 第18标段:柒仟零壹拾捌元整(7018元)/标段 第19标段:柒仟零壹拾玖元整(7019元)/标段 第20标段:柒仟零贰拾元整(7020元)/标段 第21标段:柒仟零贰拾壹元整(7021元)/标段 第22标段:柒仟零贰拾贰元整(7022元)/标段 第23标段:柒仟零贰拾叁元整(7023元)/标段 第24标段:柒仟零贰拾肆元整(7024元)/标段 第25标段:柒仟零贰拾伍元整(7025元)/标段 第26标段:柒仟零贰拾陆元整(7026元)/标段 第27标段:柒仟零贰拾柒元整(7027元)/标段 第28标段:叁仟零贰拾捌元整(3028元)/标段 4.3.3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转账时应在汇款附言(备注)栏严格按照规定分项目及标段填写。未按要求填写致使保证金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交或未准时到账。 本项目填写规定如下:第二批农综项目      标段 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多次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一次性转入。 4.3.4、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交易中心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人保证金是否到账,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以缴纳日期截止时银行到账确认单为准。为确保各投标人顺利进场交易,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查询。 4.3.5、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03010101421000584 行  号:320513400012 4.4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到交易中心开标室以现金形式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4.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2)会员注册时,需提供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证件扫描件,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3)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fcxggzy.com)左侧“投标单位登陆”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投标人会员报名及网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若是初次报名,需先注册“会员账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会员账号”要求进行注册,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会员注册审核”不予通过,因此报名失败或会员注册时提供的信息与投标时不一致,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潜在投标人负责。“会员注册”详见《投标人会员注册操作手册》)。 (4)采购/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报名后,自行登录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左侧“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详见《投标人报名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非电子辅助开评标)》)。 (5)网上报名时若有疑问,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股联系(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377-60202925。 备注:《投标人会员注册操作手册》、《投标人会员报名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非电子辅助开评标)》、《投标人会员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标书制作操作手册(电子辅助开评标)》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下角资料下载处查看下载。 (6)资格审查方法: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齐相关资料证件原件。评标时,由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4日上午9:00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方城县文化路东延计划生育服务站六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4日上午9:00时。 6.2  开标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方城县文化路东延计划生育服务站六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方城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  电话:0377-67231899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口广汇国贸B1208室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6697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