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努力实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五年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2001~2015年,全国累计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补助投资363亿元,支持地方搬迁贫困群众680多万人。
1983年,中国政府针对“三西”地区严重干旱缺水和当地群众生存困难的情况,探索实施“三西吊庄移民”扶贫,帮助当地群众摆脱贫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开启了搬迁扶贫的先河。之后,易地扶贫搬迁成为中国开发式扶贫的重要措施,受到重视并逐步推广。2001年,内蒙古、贵州、云南、宁夏4省(自治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随后又陆续扩大到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形成了稳定的投入渠道,资金支持总量和户均补助标准逐步增加。多年实践证明,由于生产生活条件极其恶劣、就地扶贫措施成效不显著,易地扶贫搬迁成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摆脱贫困的最有效途径。
搬了谁?搬到哪里去?
脱贫攻坚,精准是要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主要集中在青藏高原地区、西北黄土高原地区、西南石漠化地区、东部酸壤地区和部分高寒地区以及自然灾害严重地区。这些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弱,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落后,群众出行难、用电难、吃水难、上学难、看病难的现象普遍存在,就地脱贫发展无望,增收渠道不畅,传统扶贫手段难以奏效。经国务院扶贫办调查识别,上述区域分布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400个县(市、区),涉及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
需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按照环境条件分类:约三分之一居住在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及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或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约三分之一居住在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欠缺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约六分之一生活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水源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其他生活在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
人往哪里搬、地在哪里划、房屋如何建、收入如何增、生态如何护、新社区如何管等问题,都是易地扶贫搬迁需要统筹考虑的,因此,需要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理念贯穿于安置区选址、安置模式选择、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全过程。安置区选址以方便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和就业为目标,尽量靠近中心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避免出现因选址不当进行二次搬迁;鼓励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模式,引导搬迁群众在安置区附近就业;在自然景观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文化特色突出的地区,注重搬迁安置与乡村旅游有机结合,帮助搬迁群众通过开发旅游资源、开办农家乐等脱贫致富。安置区还提供较为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解决了搬迁群众就医、就学等后顾之忧。为防止出现群众因搬迁举债无力再发展的问题,“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搬迁群众掏很少的钱就能获得一套安全适用的住房,帮助搬迁群众就业创业,不断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努力实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搬到哪里去”是搬迁后能否实现脱贫的关键。集中安置区选址以安全便利、有利脱贫为原则,尽量选择特色资源优势突出、开发利用潜力较大的地区,主要是交通较为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产业发展较好的中心村、小城镇、产业园区。如河南、安徽等省将安置区选择在县城、园区、乡镇、乡村旅游点附近,努力为搬迁群众就近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宁夏自治区依托引黄灌溉工程,为南部干旱地区的搬迁群众提供一定面积的水浇地进行有土安置。贵州省充分考虑“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特征,结合工业园区用工需求,将石漠化地区贫困群众安置到城镇或产业园区。四川、云南等省份依托当地丰富的人文和自然资源,结合安置区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帮助搬迁群众增收脱贫。
如何实现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易地扶贫搬迁是否成功,不仅要看房子有没有盖起来,贫困户有没有搬进去,更要看搬迁群众的钱袋子有没有鼓起来。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实现较好结合,也为贫困群众分散居住时难以开展的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扶贫车间等项目提供了条件,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助力扶贫提供了平台。各地立足安置区资源优势,因户因人施策,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
对农业安置的搬迁群众,根据当地农业资源和农产品特色,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订单农业”等新模式、新理念,提供与城乡消费结构升级相适应的绿色农产品、体验式农产品,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川省宣汉县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组织搬迁群众种植蜜柚、药材,发展生猪、水产养殖,村级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牵头组建多个专业合作社,实现搬迁群众增收。安徽省岳西县根据搬迁群众的实际情况,采取“易地扶贫搬迁+种植养殖、就近务工、城镇就业、农家乐”等多种模式,“一户一策量身制定脱贫方案,促进搬迁群众增收。
对靠近工业园区、靠近旅游景区、进城安置的搬迁群众,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向安置区周边的工业企业、旅游服务、商贸流通等二三产业转移,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群众在安置区就业。贵州省凯里市通过人员底数清、技能状况清、文化程度清、收入情况清和择业意愿明、培训专业明、就业意向明、公示结果明的“四清四明”做法,及时签订就业协议,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有的地方将集体土地上的水电、矿产、光伏等资源开发赋予集体股权,让搬迁群众分享资源开发收益。有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四荒地、林场和水面等资产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增加搬迁群众资产性收入。例如,湖北省郧西县依托五龙河景区建设安置区,引导搬迁群众通过开办农家乐、销售农特产品、景区务工等方式增加收入。四川省巴中市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持续受益,如探索“三双”利益联结机制,即公司成立万寿养殖专业合作社,采取“双保底双优先双返利”的“三双”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跟着看、跟着干、共同富”,助农增收效果显著。另外,还探索“股权量化”分红利益联结机制。
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以渔,易地扶贫搬迁在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过程中,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培育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光荣脱贫意识,加大对搬迁群众发展生产和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大力弘扬勤劳致富、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激发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例如,甘肃、陕西、重庆等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光荣脱贫评选、星级农户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搬迁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搬迁群众的共同努力下,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围绕脱贫目标,在对象精准识别、安置区选址、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后续发展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2016、2017两年,全国约589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顺利完成,2018年还有280万人左右的搬迁建设任务,“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将实现“大头落地”。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生态环境逐步好转,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程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