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采购二元种猪活体项目采购征询意见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驿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就驻马店市驿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采购二元种猪活体项目驿政采招【2015】5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附件)进行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所提意见应于2014年1月 30日下午17:30分前以书面形式 (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代码证、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备案,原件现场审查。)递交至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28051
代理机构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11209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采购需求及要求
一、合格的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提供的活体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主要规格标准、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活体。
3.3、其他特定条件:
3.3.1具有有效(经营或销售)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开标时审查。)
3.3.2投标人具有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开标时审查。)
3.3.3投标人在驻马店市内(含驻马店市管辖的县、区)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副内,原件开标时审查。)
3.3.4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3.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采购需求及要求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驿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采购二元种猪活体项目
项目介绍:采购二元种猪活体包含三个镇(送到板桥白果树村、沙河店镇会合幕村、水屯镇钟楼村项目实施地点交接。到户增收标志牌的制作与安装,免费为每户制作并安装一个牌子。)
一、活体需求
序号 | 活体名称 | 单位 | 主要规格标准 |
1 | 二元种猪活体 | 头 | 规格标准:二元种猪,生长期4个月以上,60公斤以上,健康条件符合国家要求。 |
标准 | 符合国家标准 |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 | ||
验收方法及方案 | 所有活体交接时出具县级(含县级)以上畜牧局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饲养手册,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交接。7天内二元种猪死亡的,中标人免费提供同样标准的二元种猪,但不按饲养手册操作方法进行饲养的和人为因素造成的,中标人不承担后果。 |
注明:投标企业可以高于上述要求的主要规格标准参数,但不可低于上述要求的主要规格标准参数,低于上述要求的主要规格标准参数可按不响应投标文件处理。
三、商务要求
生命期限 | 为7天。 |
售后服务要求 | 1.二元种猪活体,按时进行回访,保证在7天内没有死亡。 2.交接时免费提供人员培训,保证能够熟练掌握日常防疫常识。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由采购方出具的引种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到中标人公司场地进行挑选,3日内完成验收交接。 地点:三个镇(集中送到板桥白果树村、沙河店镇会合幕村、水屯镇钟楼村项目实施地点交接。到户增收标志牌的制作与安装,免费为每户制作并安装一个牌子。) |
付款方式 |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1. 供方需提供正常工作时间内电话响应,根据病情情况及时解决,交接后7日内如病情严重解决不了的,中标方免费调换60公斤以上二元种猪活体。 2. 二元种猪活体交接后1个月定期回访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