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现大学生离婚案:大一领证 还没毕业就分手
2010年,重庆高三女生翠翠和扬州大一男生阿华在网络上相识。两人一见钟情,当即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为了守护这份爱情,2011年,翠翠从重庆追随男友来扬州上大学,还瞒着双方家长领了结婚证。没想到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前段时间,对婚姻绝望的翠翠提出了离婚。后经法官调解,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据了解,离婚时,翠翠尚未毕业。该案也成为扬州首例大学生离婚案。现代快报记者调查获悉,在扬州,大学生结婚并不多见,但在南京高校,“校婚族”却越来越多。
一见钟情,两大学生登记结婚
事情得从4年前说起。因上学较晚,2010年,23岁的翠翠还在重庆一所中学读高中。那年8月,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在网络上认识了比自己小两岁的江苏男孩阿华。两人聊得非常投机,不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2011年5月,翠翠和阿华相约见面,双方颇为满意。当时,翠翠在重庆读高三,阿华在扬州一家专科院校读大一。见面不久,翠翠就参加了高考。为了守护和阿华之间这份得来不易的爱情,尽管高考分数不低,但翠翠毅然报考了男友阿华所在的专科院校。2011年9月,翠翠以绝对优势被该院校录取,来到扬州读书。2011年10月份,出于对婚姻生活的美好遐想,翠翠和阿华瞒着双方父母,登记结婚。那一年,翠翠读大一,阿华读大二。
婚后矛盾不断,3年后散了
然而,现实并非想象中那般顺利,翠翠和阿华婚后便开始为鸡毛蒜皮的琐事争吵。翠翠逐渐发现,阿华是一个大男子主义非常严重的人,对她管束特别严格,不允许她和异性交朋友,不让她加入学校社团,甚至翠翠偶尔化个妆,也会遭到阿华斥责。一开始,翠翠以为磨合一段时间就好了,没想到,阿华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改变。两人矛盾日益加重。
去年6月份,阿华毕业在扬州一家公司上班。这一年,翠翠刚升入大三,考虑到工作难找,翠翠打算毕业前专升本。这个想法遭到阿华的否定。为此,两人再次产生分歧。
尽管阿华阻挠,但翠翠还是通过考试,考入外地一所本科院校。从那以后,这对小夫妻分居两地,但两人仍会为一些琐碎的事闹矛盾,两人的感情最终破裂。翠翠提出离婚。
今年2月下旬,对婚姻早已绝望的翠翠,到扬州邗江区法院起诉,要求和丈夫阿华解除婚姻关系。理由是,由于两人草率结婚,彼此缺乏了解,婚后阿华干涉和限制了其自由,现长期分居,感情已破裂。今年3月,邗江区法院受理此案。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经调解,翠翠和阿华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这对相处3年的大学生夫妻,最终还是散了。而据了解,翠翠和阿华的离婚,是扬州受理的首个大学生离婚案。
南京曾现全国首例大学生离婚案
在校大学生离婚案早在8年前就曾出现。记者查询获悉,在南京一对在校大学生草率结婚后,生活没有着落,婚姻难以维系。2006年5月16日,女方将丈夫告到玄武区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据报道,这是全国首例男女双方均为在校大学生的离婚案。
近年来,南京高校“校婚族”也越来越多。此前,现代快报记者曾报道,南师大中北学院女生朱梦吉结婚第二天,就在网上高调晒结婚照。当时,朱梦吉读大四。有意思的是,2012年12月28日、29日和31日,她还要参加期末考试,而她将自己的婚礼定在12月30日,考试结婚两不误。此外,南京一大四女生曾休学奉子成婚。
近年来数十对大学生结婚
南京高校现在到底有多少大学生结婚?“在我们的婚姻登记系统里,没有细分登记人员究竟是在职的还是在校的。所以很难统计在校大学生结婚的数字。”南京市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要符合男22岁、女20岁的年龄要求,青年情侣即可成婚。2012年南京做过一个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有20多对大学生选择在校结婚,主要在栖霞、江宁和浦口区等大学城集中的区域。
江宁区婚姻登记处有关负责人表示,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后,取消了“单位证明”,结婚更自由。2005年9月1日起,教育部施行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原规定中不允许学生结婚的条款。这样一来,大学生只要符合年龄登记结婚就更便利了。
对校园婚姻有支持有反对
“大学期间结婚,你能接受么?”昨天,现代快报记者随机调查了南京多所高校大学生,不少同学觉得大学期间结婚无可厚非。南师大大三女生小管说,“能在大学尽早找个对象挺不错的,只要双方家长也同意,完全可以在大学结婚啊。”但是也有同学对于在校结婚不太赞成,“就我个人而言,不太会选择读书期间结婚”,南京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小侯说,自己会等毕业稳定后,再从长计议。
在校大学生结婚要谨慎
大学生在校结婚,应该提倡吗?南理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老师朱逢九认为,既然法律都允许了,如果两个人两情相悦,又相对成熟,做好身心准备,那无可厚非。南京市民政局分管婚姻的工作人员马红也表示,只要符合条件,在校大学生结婚很正常。不过,她也提醒,大学生真想结婚,也要谨慎,不要冲动。
(现代快报)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