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法院强制执行的房子,物业拒绝开通水电气 村民只得借水借电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岚
50岁的郭军峰是郑州市高新区梧桐办事处兰寨村三组的村民。今年6月16日,他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得到了本该属于自己的两套拆迁安置房子。本以为拿到房子后,自己就可以立即装修马上入住了,没想到烦心的事还在后面。本该积极配合业主、服务业主的小区物业公司,却拒绝给郭军峰家的房子开通自来水、电和天然气,郭军峰和家人为此四处奔波,却始终没有结果,只好到邻居家接水接电进行装修。
在兰寨村土生土长的郭军峰,年轻的时候曾因参加工作,将户口迁出了村子入进了厂里的集体户口。1995年,他所上班的工厂不景气发不下工资,他便下岗回了家。2002年,已经结婚生子的郭军峰,将他和孩子的户口迁回了兰寨村。2012年年初,村里要进行拆迁,他所住的房子也在拆迁范围之内。2012年5月31日,在郑州高新区梧桐管区兰寨村拆迁改造指挥部的监督下,郭军峰与兰寨村民委员会签定了《兰寨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面显示要分给他400平方米的安置房,安置房的建设周期约3年,交付前家里4口人每人每月发放过渡费600元。如果三年后不能及时交付安置房,村委将加倍发放过渡费即每人每月1200元。
“安置费从2015年9月1日开始,村里就不再发给我们家,为此,我到村委讨要了多次,却迟迟得不到解决。”郭军峰告诉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除了过渡费之外,村里的安置房建成已经多年,可他本该分得的400平方米房子,村委只给了180多平方米,剩下的210多平方米却不再给了。找村委讨要,村干部相互推诿,让他和家人既生气又无奈。后来,他找到梧桐办事处包村干部反映此事,对方提醒他走法律诉讼程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一审、二审村委都败诉,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去年5月底,郭军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兰寨村委按照当初签定的《兰寨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约定,分给欠他的安置房,同时支付他2015年9月至2019年6月期间的过渡安置费22.8万余元。经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9年12月24日判决兰寨村村民委员会于该判决书生效10日内,按照其与原告郭军峰签订的《兰寨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郭军峰房屋211.82平方米。
一审判决后,兰寨村民委员会不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1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做出驳回兰寨村民委员会的上诉,维持原判,并做出终审判决。然而,一审、二审的判决书,仍未能让郭军峰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安置房。一气之下,他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6月15日,法院执行人员将《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法裁定书》送达兰寨村委会,要求该村委会按照《兰寨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将应该分配的211.82平方米房屋直接交付郭军峰,同时支付郭军峰一家24.24万元的过渡费及利息,并承担4036元执行费。
6月16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向兰寨村民委员会下发了《责令履行通知书》,要求该村民委员会3日内主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该院将依法对其罚款,对村委负责人进行拘留等措施。当天下午4时许,法院执行人员来到村里,为郭军峰强制执行了2套安置房。
得到安置房后,郭军峰一家十分高兴和激动,认为奔波了一年多,总算如愿以偿。然而,当他们去小区物业公司办理交房手续时,对方却拒绝为其办理水、电和天然气的交接手续,致使两套房子至今无法使用水、电、气。
“这段时间,我多次去找物业,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上面有交代,不让给我办理水电气的过户手续,让我找村委。我找村委领导,他们也不管,我找辖区办事处,办事处说我们村里情况比较复杂,他们也没办法。”郭军峰告诉记者,一个多月里,他和家人天天为房子里没有水电气的事情犯愁。
8月10日上午9时30分,记者来到兰寨新城小区13号楼2单元22楼郭军峰的安置房时,看到屋里堆满了水泥和大沙。此时,刚刚从邻居家把电线接通的郭军峰,一脸委屈和无奈。他说因家里没有水电,他只能先借邻居家的水电进行装修。他不明白,为什么法院强制执行的安置房,却不能正常使用。
“本来我们的安置房就比别的村民家晚分了4年,现在有了房子,只想着赶紧装修入住,或者出租出去补贴一些家用,没想到村委会竟然拿着水电气来为难我们。”据郭军峰讲,他们家目前有6口人四世同堂,计划把此次执行来的那套大房子装修后一家人住,另一套小房子装修后先租出去补贴家用,等将来小儿子成家后再给小儿子当婚房。
村主任要求物业经理送水电,对方却称“不当家”
8月10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了兰寨村委,见到了该村主任兰黎明。兰黎明说,他做为村里的法人代表,6月16日法院执行人员到村里为郭军峰强制执行安置房时,他首先联系了村支书和村委的其他成员,但许多人都说有事不能到场,最终由他和村会计配合执法人员,为郭军峰分了两套安置房。对于两套安置房无法开通水电气的事情,他曾经与物业公司做过协调。
记者随后见到了兰寨新城小区的物业公司李经理。李经理说,他虽然是物业公司的经理,却一切听村两委指挥。按照村里的要求,为业主办理交房手续,需要有村两委出据的证明,否则,他们无权给业主开通水电气。
兰主任说,李经理所说的“证明”,是当初给村民分安置房的登记表,郭军峰所得的两套房子是法院执行的房子,做为村委和物业公司都应该积极配合。
随后,兰主任当面要求李经理为郭军峰开通水电气,并办理相关交房手续。李经理说他“不当家”,这得需要征得公司法人代表郭红心同意。据了解,郭红心是兰寨村监委会的主任,兰寨村物业公司属于村集体企业,郭红心是法人代表。当记者打电话询问为何不给郭军峰的安置房开通水电气时,对方称自己在郑东新区办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让直接找物业公司解决此事。而李经理说,如果没有郭红心的当面指示,他无权做主。
郭军峰说,面对这样的相互推诱,他不知道自家的安置房什么时候才能通上水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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