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一诊所,医疗执业许可证已过期仍给患者输液,咋回事?

07.11.2019  07:33

近日,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的一位网友向河南商报记者爆料称,新郑市龙湖镇很多村卫生室和私人诊所不具备输液资格,还在给患者输液。

日前,河南商报记者随机探访了新郑市龙湖镇的2家村卫生室,1私人诊所,和1家药房。其中一家村卫生室和私人诊所里都有病人在输液。

2019年11月4日,新郑市龙湖镇某村卫生所一名患者自己举着输液瓶输液。

2019年11月4日,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某村卫生室,一名病人手举着输液瓶从该村卫生室出来。然而,该村卫生室张贴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显示,有效日期为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8月31日;《收费许可证》显示的有效日期为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

新郑市龙湖镇某村卫生所《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已过期。

2019年11月4日,新郑市龙湖镇一家卫生所的负责人向河南商报记者介绍说,在龙湖镇有28个村卫生所,加上私人诊所得超过一百家。其中,28个村级卫生所具备输液资格,有注册护士的也就十几家,很多诊所没有输液资格也给患者输液。

11月6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致电新郑市卫生监督所,向其询问村卫生所没有护士或者注册护士不在能否给病人输液的相关疑问。新郑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一位姓郭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执业医师法》相关条款,在合法医疗机构,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生可以进行合法的诊疗行为。

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的卫生所,即视为无证。若民众发现无证或者黑诊所,可以向当地卫生监督所或相关部门举报,对其进行查处。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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