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底前,郑州要完成所有河流及湖库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张玉静
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简称《方案》),为水环境治理戴上“金箍”。《方案》提出,要用3年的时间进行河流及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2025年底前,郑州市所有河流及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
郑州要用三年完成所有河流及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
《方案》明确,2023年底前,完成黄河干流、伊洛河、颍河、贾鲁河、双洎河排污口排查任务,并完成80%溯源和50%整治任务。
2024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河流及湖库排污口排查溯源,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河流及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建成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依据《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21)等有关要求,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
分类整治时,要确定排污口种类,逐一明确排污口整治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主体等,并建立整治销号制度,通过取缔、合并、规范,最终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可合理设置过渡期。
排污口信息纳入国家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方案》提出要规范设置审批,加强日常监督与执法监管。
涉及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等因素的排污口设置审核,要征求流域管理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管道、排水等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报流域管理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工矿企业、各类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监督监测,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方应适当加大监测频次。
依托全国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动态管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批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排污口相关信息及时报送生态环境部相关流域生态环境管理局并纳入国家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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