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到“痛点” 害怕房产被拍卖影响孩子上学 失信人一次还款24万余元
29.08.2019 18:03
本文来源: 河南一百度
(记者 宋向乐)“你好,是李法官吗?我是杜某,我知道错了,我们马上就筹钱把债还上,你们可千万不要拍卖我的房子啊,孩子马上就要上小学了……”8月27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李渊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电话中,被执行人杜某因害怕自己名下的房产被拍卖,表示愿意积极筹款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最终在李法官的努力下,杜某与申请执行人孙某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孙某在郑州经营着一家水产品批发行。2014年12月起,孙某开始为杜某供货,杜某则在支付了一部分货款后不再支付。后经双方结算,杜某共计拖欠货物价值304977元。多次找杜某讨要货款无果后,孙某将杜某起诉到了法院。惠济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杜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孙某支付欠款304977元,并支付相应期间内的利息。
因判决生效后,杜某仍未履行,孙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从情理法角度对杜某进行了多次劝说,但杜某仍以做生意投资失败、在外负债较多为由,坚称没有能力还款。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杜某名下有一套房产,便依法对该套房产进行了查封。孰料这一下子戳到了杜某的“痛点”。见到自家房子被法院贴上封条后,杜某慌了神,因为不想房子被拍卖影响孩子上小学,杜某赶忙给执行法官打电话准备筹钱履行。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接到杜某的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即组织杜某与申请执行人孙某协商。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两人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确定由杜某一次性偿还24万余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调解协议达成后,杜某当场履行,案件得以执结。(线索提供:鲁维佳 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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