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十六条"房产新政 首套房贷利率可打七折
中原网讯(记者胡审兵) 在国家“3·30”即将满月之时,昨日,河南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布。《意见》共分六大部分、十六条,规定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七折,实行全省公积金异地贷款。郑州晚报记者胡审兵
房贷政策
首套房贷首付比例为30%
《意见》提出,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意思就是说,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打七折,首付款比例为30%。对于已有首套房不存在房贷的,再买二套房,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如果有首套房并存在房贷的,再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40%。
河南本地银行房贷利率
不能高于基准利率
针对现在一些银行房贷放款慢的问题,《意见》要求,各家银行应优先满足购买首套房、首套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需求,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缩短放款周期。并且在签订贷款合同时,需要承诺放款日期,并在约定期限内放款。
另外,《意见》规定里面有一个很大的突破是,要求本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贷款购买首套房、首套改善性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贷款基准利率。意思就是说,像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河南本省的金融机构,首套房贷利率不能上浮。
此外,《意见》提出,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要会同河南银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进城农民购买首套自住房的信贷支持措施。
《意见》还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县(市)政府引导农民到县城购房的激励政策。省辖市、县(市)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优惠政策,支持进城农民和城市居民购买首套住房或首套改善性住房。
编辑:赵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