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拉开大幕

14.11.2016  20:33
        10月13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经过综合评审,沈丘县、林州市等10个县(市)被我省确立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这意味着我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工作已拉开大幕。

        10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县(市)是沈丘县、林州市、淇县、长垣县、禹州市、民权县、范县、新蔡县、博爱县、淅川县。

        近年来,我省村级集体经济虽有所发展,但一直是农村经济板块中的“短板”和“软肋”。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仅占全省GDP的千分之四。即使在实体经济中,也有不少是“三去一降一补”结构调整的压减对象,持续发展和自我“造血”功能严重不足。农村集体经济滞后、薄弱、萎缩,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

        为了大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委农办、省农业厅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全省每个试点县选取的试点村数量不少于10个。被确定的试点县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模式和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资源经济、服务型经济和农村物业经济,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力争通过3年试点,培育出一批经济持续发展、经营特色鲜明、集体实力壮大、农民收入增加、经营制度完善、公共服务能力增强的行政村,探索形成适合我省各地特点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走出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发展道路。

        据悉,在扶持资金方面,今年我省各级财政共需安排试点资金6亿元,每个试点村项目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140万元左右。加上市县支持,每个试点村可获得170万元左右的资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