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以房养老”试点

19.01.2015  11:33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酝酿了11年之久的住房反向抵押即“以房养老”有望今年在我省落地。但目前并未指出具体的时间表、负责单位和试点详情。

据悉,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就是通常说的以房养老,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养老保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统一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以房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以自愿参加为基础,在不影响老年人既有养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

目前,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均有试点。但“以房养老”概念提出10年后,这一养老模式仍未能走到现实层面,因受到产权、法规、观念等制约和影响,很多城市的试点最后都无疾而终。

但大河报记者获悉,在2014年的6月23日,中国保监会对外发布了《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对“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资格、保险产品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规划。这也使得“以房养老”试点在我省的出台有了土壤和基础。

延伸

七大领域“试水”责任保险

意见》还指出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把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等七大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

其中,我省将加快推动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逐步实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企业全覆盖。大河报记者获悉,此事由省环保厅负责,2014年12月底前已经就此出台指导意见。

另外,我省计划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全面推广安全生产强制责任保险。

【责任编辑:王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