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社会组织“三证合一”制度

08.12.2016  18:04
本报讯(记者卢松)12月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正式实施社会组织“三证合一”统一代码制度,全省社会组织将逐步有序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2017年年底全部完成换证。 据了解,“三证合一”统一代码制度是社会组织登记领域实施的一项制度改革,将原来成立社会组织必须办理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为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以前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办完注册登记以后,还需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税务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后,社会组织只需到民政部门办理加载18位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即可。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年底前为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社会组织自行到民政部门更换“三证合一”登记证书,未换发的登记证书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三证合一”登记证书,未换发的登记证书不再有效。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共有社会组织近3万家,其中全省性社会组织23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