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八措并举促农民“进城”

13.01.2015  16:42

  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进城农民在就业创业、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和城镇居民同等权利……记者1月12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日前公布八项措施,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积极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

   1.促进农民进城就业创业

  【核心提示】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就业吸纳功能。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创新就业培训机制。

  【民生亮点】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制度。吸纳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在财政和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组织,按其介绍就业的进城务工农民人数给予补贴。进城农民自主创业与城镇居民同等享受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

   2.提高进城农民居住保障水平

  【核心提示】增加进城农民保障性住房供给。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拓宽进城农民住房保障渠道。

  【民生亮点】符合条件进城务工农民在保障性住房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试点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产业集聚区周边建设公共租赁房,主要提供给进城农民租住。试点开展在县城和产业集聚区周边建设住宅社区,以优惠价格提供给本县域内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的进城农民。

   3.保障随迁子女教育

   【核心提示】增加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民生亮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符合接收条件但受学位限制未能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民办学校,并享受政府规定的免费政策。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入学报名和录取,与其他在校学生同等享受助学金、奖学金和减免学费政策。具有流入地初中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当地参加中考,具有流入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当地参加高考。

   4.强化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核心提示】创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提升承载能力。以落实居住证制度为载体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民生亮点】加快建立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合法权利。

   5.强化进城农民社会保障

  【核心提示】分类推进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加大进城农民社会保障服务力度。

  【民生亮点】对于居住证持有人,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社会保障提供机制。对符合条件并登记落户的进城农民,按照相关政策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鼓励进城务工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允许灵活就业进城务工农民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探索将进城务工农民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城镇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范围。

   6.保障进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核心提示】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加快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民生亮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全面推开,3年内基本完成。尽快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障进城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进城农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

   7.推动农村资源资产流动化资本化

  【核心提示】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加快农村产权市场体系建设。

  【民生亮点】加快启动和推进农村土地信托中心试点建设,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推开。探索制定我省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办法,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2017年基本建成省、市、县、乡镇四级农村产权市场体系。

   8.建立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协调推进机制

  【核心提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激励机制。

  【民生亮点】建立完善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成本分担机制。制定财政支持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稳定增长政策。(记者 郭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