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进临时救助工作

23.12.2014  19:36
2014年9月25日,民政部、财政部召开全国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视频会议后,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做好临时救助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省民政厅出台下发《关于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19个市、县开展了“救急难”试点工作,目前“救急难”试点工作在有效进行。10月27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基层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的通知》,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指导乡镇(街道办)抓紧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平台、制度和机制,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并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目前,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基本建立。10月11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中央临时救助资金13451万元,要求各地加强管理,做好临时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实施临时救助3.53万人(户)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0.59亿元。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省民政厅已完成我省《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的初稿工作,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各地意见建议,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后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