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守耕地和粮食安全底线
6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发布会。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省有耕地12288万亩,其中基本农田10176万亩。
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于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把2009年12月31日确定为调查标准时点。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省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地”一致,全面查清了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据介绍,至2009年12月31日,全省主要地类面积为:耕地12288万亩,园地347万亩,林地5260万亩,草地1020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79万亩,交通运输用地644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81万亩。另外为其他土地。
调查数据显示,我省耕地主要分布在平原和丘陵地区。平原区耕地8537万亩,丘陵区耕地2572万亩,分别占耕地总量的69.47%和20.93%。山区耕地有1179万亩,占耕地总量的9.60%。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8057万亩,占65.57%。
调查表明,我省人均耕地面积在逐渐减少。人均耕地2009年为1.23亩,与1996年的1.33亩略有下降,依然低于全国人均耕地1.52亩的水平。
据介绍,二次调查结果中耕地面积有所增加,比第一次土地调查逐年变更到2009年的耕地数据多出389万亩。据分析,这主要是因为农村税费政策调整和调查标准、调查技术的改进所致,二次调查数据更为全面、客观、准确。
新闻发布会上,省土地总督察王西同指出,我省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坚定不移走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发展之路;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必须坚持补充耕地和生态建设并重,加快美丽河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