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前一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年末岁尾,市农委传来好消息:2019年,我市完成剩余的745户1715人的脱贫任务,实现存量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947户96549人已全部脱贫退出,我市提前一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和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市委常委联系县(市)区、市级领导负责分管领域脱贫攻坚工作和分包贫困村制度以及市、县、乡、村各级书记抓扶贫的工作机制。市级领导牵头成立了14个落实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专项指挥部,启动实施了市、县、乡、村书记遍访扶贫对象行动。市直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制定政策,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大攻坚力度;490支驻村工作队、490名第一书记、1512名工作队员长期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凝聚起了广泛合力。
强化责任落实的同时,我市注重政策落实,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为推进脱贫攻坚,市级层面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直19个行业部门、14个重大专项指挥部分别出台专案,构建了“1+19+14”政策体系。目前,我市教育、医疗、危房改造、饮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均得到了很好落实,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
为提高脱贫质量,我市重点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等,改善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脱贫质量。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上,我市着重在“做特、做优、做新”上下功夫。2016~2018年,全市投入财政扶贫产业发展资金4.1亿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91个。目前,全市181个贫困村中,180个村发展有特色产业,基本实现了产业收益对贫困人口的全覆盖。
同时,我市还强化兜底保障,着力防止返贫。我市将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连续四年实现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同时,建立了返贫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经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我市于2016年完成了181个贫困村的退出任务,于2019年完成了剩余745户1715人的脱贫任务,实现了存量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截至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947户96549人已全部脱贫退出,提前一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9年,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320元,比2018年增长18.5%,是2014年的4.57倍。
2020年,我市将紧密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聚焦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政策兜底,精准施策,精准发力,进一步提高脱贫质量。同时,建立健全脱贫成果巩固和返贫预警机制,加强对边缘农户、易返贫农户的跟踪和持续帮扶,有效防止贫困人口返贫和新的贫困人口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