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适时启动更严格减排令

03.12.2015  10:42

我市将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适时启动更加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停工;落实企业限产、停产措施,实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50%以上;主城区内储油库、加油站8时至18时停止装卸油作业;禁止喷涂、喷漆施工作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停止施工作业等。 此外,各县(市)区和市直牵头部门将立即启动实施应急减排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对建成区主次干道做好全天候清扫、保洁;对全市所有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全面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停止土方作业。

二是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下工业燃煤锅炉暂停使用,市区除保民生的以外,所有燃煤锅炉暂停使用;热力公司的燃气热源厂和引热入郑工程要满负荷运行;在保证供热和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对全市燃煤发电机组实施限产;坚决杜绝禁燃区内小饭店、流动商贩等经营性燃煤小炉灶等违法行为;对销售不合格煤炭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三是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对没有合法手续的排污企业,要坚决关停;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先停产、再治理;对违法建设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土小企业,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四环以内的涉气工业企业,除保民生的以外全部停产。

四是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严格落实黄标车全市域禁行规定,对闯禁行的黄标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禁止进入四环;对销售不符合标准汽、柴油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落实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