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城市精细化管理新办法
11月25日,记者从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办公室获悉,为落实全市改进城市管理与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我市成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挥部,对于“序化、洁化、亮化、绿化”提出了新的管理标准,并制定实施《郑州市进一步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督导考核办法》,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据了解,全市改进城市管理与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会议日前召开,以城市道路综合改造工程、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城乡接合部综合改造工程和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等“三项工程、一项管理”为重点,着力推动城市功能、品质、形象全面提升。
作为实施“一项管理”的“主力军”,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办公室成立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指挥部,并制定实施《郑州市进一步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督导考核办法》。
《办法》主要考核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哪些方面呢?具体有4个方面的内容,即以“序化”保畅通,确保城市交通规范有序;以“洁化”促提质,确保城市环境干净整洁;以“亮化”增颜值,确保城市流光溢彩;以“绿化”美环境,确保城市生态宜居。
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细中有细”,新办法又将上述“四化”内容细分为19项覆盖广、类别全的具体督导考核项目。为保证“一项管理”的贯彻落实,城市精细化考核《办法》将纳入市绩效考核,以及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当中。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奖罚机制。市政府设立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资金,全额用于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奖励。各县(市、区)政府相应设立奖励资金,制定对乡(镇、办)和所属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奖惩办法。市精细办结合平时考核成绩与年终考核成绩,每年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同时,对在综合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排名后三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