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材用药问题令人担忧

08.12.2014  19:12

  导读:种植药材不能随便施用农药,这是很多朋友没有意识到的问题。在关于药材用药问题上,有三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担忧之一药材用药无法可依

  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中药材施用农药的法规或规定。我国只是在1982年由农业牧渔业部、卫生部颁发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中规定了高毒农药不准用于蔬菜、果树、中药材等作物中。生产A级绿色食品可限制性使用的化学农药种类、毒性分级、允许的最终残留限量、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间隔期的项目中,没有一种中药材被收入其中。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制定的《农药残留试验准则》中,提到了91种农药17个供试作物,均为粮食、果类和蔬菜,对中草药一项,仅仅写有“可参照以上作物视情况而定”。生产和监督没有法律依据的客观现实,使得农药的施用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现状。

  担忧之二为防病虫农药滥施

  农民对农药的选择标准一是有效,二是价钱便宜,很少考虑到农药毒性对作物质量的影响,对药材种植也不例外。今年,笔者在某药材产区的农药销售部门做了一次调查,发现农民主要选购氧化乐果、久效磷、对硫磷、三氯杀螨醇等高毒农药用于防治药材上的害虫,而低毒农药很少有人问津。有些中药材在生长过程中要遭受十几种病虫害的侵扰。

  为保产丰收,农民几乎每星期打一次药,且经常是几种高毒农药混配使用,特别是在虫害严重时期,农药的使用浓度加倍,甚至有虫没虫都打药,在药材的一个生长期中,打药次数高达20次甚至30余次。造成的结果是,大量病虫害的天敌被杀死,病虫抗药性增加,防治成本和防治难度越来越大,同时也污染了药材产区的土壤、水等环境,给药材生产带来了持续性的危害,药材质量越来越差。

  担忧之三农药残留危害产业

  在我国农药市场上,农药的种类有200余种,除进口农药和少数国产农药标明商品名、通用名和化学结构外,多数国产农药为混配农药,只标出中文名,但有效成分或组分不明。

  药材本应是治病的,但含有农药残留的药材很可能带来更大的威胁。不重视、不解决这个问题,从长远看会影响中药产业的发展。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在于建立规模化、规范化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大力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技术的研究。规模化、规范化生产是中药材质量稳定、可控的前提和根本保证,它与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种植中药材在管理和操作上截然不同,具有很大的可控性,植保工作也便于展开。

  据悉,目前我国正在拟订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将对农药在药材种植中的施用有所控制,但愿这个《规范》出台后会使中药材生产中的滥施农药现象得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