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建设与自然保护成全球亮点
6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生态建设与自然保护情况。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在发布会上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森林、湿地、荒漠及其生态系统的修复,以及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明显,成为全球生态建设与自然保护的一大亮点。
近年来,我国人工造林继续大规模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国预计完成人工造林2960万公顷、森林抚育3880万公顷,年均分别超过590万公顷和700万公顷,森林面积和蓄积连续30年保持“双增长”,森林质量及生态功能不断提高,全国森林总碳储量84.27亿吨,年生态服务总价值12.68万亿元。湿地保护不断加强,近10年全国湿地保护面积增加526万公顷,湿地保护率由30.49%提高到43.51%;通过实施重点工程、建立湿地公园等措施,近3年恢复湿地10万公顷,一批破碎化严重、人为干扰大的重要湿地正在逐步恢复原貌。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程度持续减轻,沙化土地治理进入了“整体遏制、局部扩大”的新阶段。自然保护力度加大,通过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建设,扩大了自然保护地的规模,完善了自然保护体系,全国现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729处、森林公园3100处、国际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1000多个、国家沙漠公园33个,以及一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其总面积1.69亿公顷,约占国土总面积的17.6%。野生动植物保护得到强化,我国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总体上实现了稳中有升,大熊猫、东北虎、东北豹、亚洲象、朱鹮五大旗舰物种野外种群数量明显增加,有230多种野生动物建立了稳定的人工繁育种群,人工培育野生植物1000余种,大熊猫、朱鹮、野马、麋鹿、扬子鳄和德保苏铁等20多种野生动植物实现了回归自然。
张建龙说,多年来,我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林业发展道路,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初步形成了加强生态建设与自然保护的工作机制。一是确立了改善生态改善民生的林业发展主题,通过大力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有效地履行了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的主体职责,向社会提供了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顺应了人民群众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美好家园的新期待。二是实行了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基本方针,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理念传播,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不断完善公众参与的政策和形式,调动和凝聚了社会各方的力量,非公有制主体成为我国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的一支主力军。三是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科技推广体系,颁布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推进了依法治林的进程;加强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提升了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的科学化水平。四是形成了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建设模式,先后启动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湿地恢复和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等一批重点工程,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事业的发展。五是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驱动力,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优化了林业建设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运行方式,增强了林业发展的活力,为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提供了强大动力。
张建龙指出,林业是生态建设与自然保护的主体,下一步,国家林业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5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得到基本控制。要抓好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建立健全林业法规、执法和普法体系,完善林业科研和推广体系,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抓好生态修复,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逐步实现天然林保护全覆盖,加快推进植树造林、森林经营、退耕还林、湿地修复、防沙治沙,重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跨山系及重要生态区位的生态退化问题。要抓好自然保护,严守森林、湿地、沙区植被和物种生态保护红线,严厉打击侵占林地、湿地行为;完善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国家公园建设试点;严格保护象等野生动植物,重点实施大熊猫、东北虎、亚洲象等保护工程。要抓好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木本粮油、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等绿色产业,努力提高林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反弹琵琶”促进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要抓好对外合作,优化林产品对外贸易结构,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促进木材加工和林业装备产能国际合作;做好林业国际合作和履约工作,提高我国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要抓好基础建设。加强数字化、机械化、航空护林等现代林业装备,以及道路、饮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信息化、人才培养、基层站所等保障支撑体系建设。记者焦玉海 王钰 张兴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