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6成强奸犯是熟人 女网友醉酒女最易受害

18.11.2014  18:08

  南都讯 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杨美满 袁庆波 海珠区法院昨日披露,近年来,“熟人”作案的强奸案日益增多,因为熟人容易使人放松戒心,而许多犯罪正是在被害人放松戒备的时候得逞的。据统计,20 12年至2014年10月,海珠区法院共审理强奸犯罪案件92件97人,其中“熟人”作案达六七成。

  六成是熟人作案

  海珠区法院的法官称,在传统观念中,强奸案件往往以偏僻地点、陌生男子、暴力胁迫为特征。然而,近年来强奸犯罪出现了多是熟人作案的特点。在海珠区法院近3年审理的92宗强奸案中,有六七成案件是熟人作案。他们往往利用朋友、同事、老乡的关系实施强奸,趁被害人不备,采用灌酒、下药等方式致被害人意识不清,趁机实施强奸行为。

  法官分析,这类案件,被害人往往对犯罪分子非常信任,或者没想到对方对自己有不轨之心,因而不加防备或防备很少,以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在两起案件中,被害人阿艳(化名)、阿叶(化名)都是在参加朋友的生日宴会后被强奸。

  此外,还有一些案件是网友见面后被强奸。有些年轻女性轻易答应了网友的见面请求,并孤身前往,也让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机。

  光棍节、情人节要小心

  海珠区法院法官透露,强奸犯罪一般发生在晚上或凌晨,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另外,有两成以上的强奸犯罪发生在酒后。犯罪分子趁被害人酒后意识不清,把被害人带至其能够控制的处所,如其住处、在宾馆开的房间等地,被害人因喝醉无力反抗,犯罪分子因此得逞。

  另外,也有犯罪分子通过婚恋网站、“陌陌”、“微信”、QQ之类的网络聊天工具认识被害人,受光棍节、情人节等这样特殊节日氛围的渲染,被害人轻率赴约,与犯罪分子泡吧后被强奸。

  更有甚者,还有被害人在喝完酒后搭出租车回家,下车后往家走的一小段路上,因走路不稳意识不清,被犯罪分子盯上,拖到车里、抱到宾馆、或按在路边实施犯罪。

  “一夜情”刺激下临时起意

  此外,海珠区法院近3年审理的97个被告人中,20岁至40岁77人,占79.4%。

  法官发现,这些强奸案中,凶手的法律意识往往很淡薄,因一时冲动实施强奸的居多。有的被告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犯了罪,在事情发生后多次与被害人联系。庭审时被告人多辩称,女方当时没有明确表示不愿意或进行反抗,女方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据悉,有些案件的被告人,是在“一夜情”的刺激下,临时起意,利用网友醉酒、疲劳之机,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

  另外,被告人在女方醉酒的情况下与之发生关系,还有可能酿成命案。有两宗案件中女方在醉酒后被强奸,之后死于窒息或酒精中毒。男方因此被判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