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撕?没门!河南首张电子封条启用
执行干警把电子封条安装在被查封房屋的大门上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段伟朵通讯员徐晓艳文图
法院查封房屋,为的是实现胜诉一方的利益,而一纸封条有时候却很难限制某些行为,比如采取撕毁封条、让老人小孩“霸占”房屋的方式对抗执行工作。针对此类现象,由于取证难,有时候法院也无计可施。别急,3月26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贴出了首张电子封条,可对被执行人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将完美解决上述问题!26日上午,记者跟随该法院执行局前往现场。
河南贴出首张电子封条
26日上午,记者跟随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来到航海东路上一个小区,此次查封的房屋,就在这个小区。该房产所涉案件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经管城法院主持调解,李某、郭某向周某支付借款1578873.13元及利息,后因李某、郭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周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郭某名下房产进行查封。
来到该房产门口,执行干警拿出执行“神器”,与纸质封条不同,电子封条体型较大,上面有字体超大的“封”“法院查封”等字样。随后,执行干警将电子封条安装在被查封房屋的大门上,与纸质封条张贴在门缝与墙体之间不同,电子封条直接安装在大门上,几分钟就装好了。
执行干警说,和纸质封条不同,电子封条内置摄像头感应装置,可以对涉案房产进行24小时监控,一旦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员试图破坏,电子封条便会自动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告知擅自破坏封条的法律后果,并自动摄影摄像,锁定证据,将信号传送到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使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知悉查封有被破坏的可能,以便执行外勤组第一时间出警处理,迅速抓获破坏设备人员,并依法根据相关情节进行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管城区人民法院贴出的首张电子封条,也是河南首张。
想了解被查封信息?扫码即可
记者发现,电子封条上还有一个二维码。据介绍,被执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手机扫描电子封条二维码,阅读相关法律文书,详细了解房屋查封的法院、被查封的原因、查封的期限以及执行法官的联系方式等事项,充分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积极与执行法官沟通联系,协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
随后,记者扫描该二维码,看到了人民法院查封公告。公告明确:该房屋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本院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任何破坏本设备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
电子封条专治各种“不服”
电子封条解决了以往执行中的哪些痛点?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马新平介绍,一些被执行人不配合,采取撕毁封条、让老人小孩“霸占”房屋的方式对抗执行工作。而电子封条对于解决对抗性较强的执法难题,起到了治标治本的作用。
电子封条全称为“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基于移动互联网和物
联网领域相关信息化技术研发而成。使用简单、方便、牢固,可反复使用,运行时间最长可达5年。
管城法院启用电子封条,就是对智慧法院建设一次有益探索。通过“司法+技术”手段,融高效、精准、强力、善意的执法行为为一体的电子封条,充分起到震慑失信老赖、彰显司法权威、提高执法效果、胜诉群众满意的办案效果。
【追问1】电子封条费用谁来承担?
电子封条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租用,费用为2000元。【追问2】擅自撕毁法院封条有啥后果?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追问3】全国范围内使用情况如何?
据人民日报报道,2020年1月8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处一处涉案房产,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使用电子封条。此外,2020年3月,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和青岛市南法院也分别启用电子封条查处了涉案房产。(线索提供郭思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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