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中生情侣逃课骑摩托去兜风出这事故,双方父母打起官司
早恋本就不该,但他不但早恋,还在禁摩的郑州,骑着摩托车带着同学逃课去兜风。
结果,摩托车撞上了小轿车,双方家庭也陷入了一场纠纷……
【事件】
情侣逃课兜风出事故
刘华(化名)的儿子刘某在郑州中学读高二,去年7月的一天下午,刘某和女友、同班同学丁某逃课骑摩托车出去兜风。
不料,就在两人由南向北行驶至一小区门口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刘某驾驶的摩托车被一辆小轿车撞上,坐在后面的丁某被甩了出去,刘某也连人带车倒地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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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两人被附近的居民送往医院治疗。
经交警部门认定,小轿车车主横过道路时未注意避让且车速过快,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无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和操作技能,负事故次要责任;丁某不负事故责任。
由于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丁某一纸诉状将刘华父子和小轿车司机及轿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补助等共计7万2千余元。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交警部门就本次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以采信。
对于丁某因此事故所造成的合理损失,酌定小轿车主与刘某分别承担70%、30%的赔偿责任。遂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丁某各种损失共3万5千余元,刘华父子赔偿丁某各种损失共计1万2千余元。
【执行】
被执行人从逃避执行到主动履行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向丁某支付了3万余元赔偿,而刘华父子却迟迟未履行。丁某无奈之下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华父子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既不与执行法官见面,又不接听执行法官电话。
惠济法院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等查询被执行人刘华父子的财产情况,均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于是便将刘华父子的信息录入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
由于上了“黑名单”,刘华父子俩的生活和出行都受到了限制。最近,因急事需要从上海出差返回郑州,却买不到飞机和高铁票,刘华这才感到着急,立即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付清全部执行款。
4月8日,刘华拿着钱来到惠济法院,将1万2千余元转到了该院的专项账户内,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到了执结。
【提醒】
不能放纵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
执行法官随后提醒,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的现象日益增多,由此所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件也呈上升趋势。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更不能无证上路。对于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电动车等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家长一定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不能放纵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学校要加强有关知识的教育,教育未成年人自觉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行为的监管,从而共同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