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07.03.2023  14:40

    1月1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副主任韩立平代表总社常务理事会作工作报告。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侯顺利主持会议。总社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供销合作社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全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职能优势,主动担当作为,系统经济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强化使命担当,围绕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力做好农资供应,深入开展定点帮扶和消费帮扶,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用更加彰显;强化统筹指导,持续攻坚克难,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强县及县以下基层建设,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聚焦主责主业,不断优化和创新服务供给,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深入实施,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党的建设,供销合作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会议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系统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当作为,在新时代新征程农业农村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找准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这个头等大事,努力在服务大局中发挥好职责作用。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原则,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供销合作社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确保供销合作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会议指出,做好2023年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要求,全系统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牢记“国之大者”,聚焦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力做好重要农时农资储备、调运、供应工作,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做好帮扶工作,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主动担当作为。要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着眼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基层社改造,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着力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做强服务载体,扩大服务规模,创新服务方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更好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要加快提升现代流通服务水平,畅通联结产销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网络,因地制宜发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创新流通方式,在服务扩大国内需求中发挥更大作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着力在经济运行、企业经营、金融服务、安全生产等方面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确保系统平稳健康运行。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为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履行总社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主任、主任调整程序,表彰了2022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河北省社、福建省社、重庆市社、中国供销集团负责同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举行,在北京设主会场,总社在京理事、监事出席;中央组织部、审计署等单位有关司局的同志应邀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总社纪检监察组、总社机关各部局副局级以上干部,京内各直属单位、各主管社团主要负责同志,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班子成员及其在京成员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总社京外理事、监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总社京外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