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与江苏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9月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在组织、政策、项目、机制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推进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推动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骆琳,江苏省政府副省长王江出席签约仪式并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骆琳表示,江苏省委、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中发〔2015〕11号文件下发以后,及时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三农”工作全局统筹部署,加大推进力度,强化政策支持,全省上下形成了重视、关心、支持供销合作事业的深厚氛围。江苏省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总社和省委、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体制机制,深入实施新供销服务“三农”综合平台建设工程,为农服务能力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的排头兵。总社与江苏省政府签署“加快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促进江苏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在全国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总社将紧密会同江苏省政府,努力推动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
王江表示,江苏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指示和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真正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适应江苏特点,党委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省政府将切实承担起各项责任和义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举措,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全省供销合作社要在基层社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等方面,强化工作措施,取得更加明显成效。希望总社进一步加强对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共同打造为农服务龙头企业、建立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政策支持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
总社相关部局、江苏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