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美容院微整形遭厄运 隆一次鼻搞到失明又毁容
去年,24岁的莹莹,来到佛山一家公司担任文员。在她的微信朋友圈里,经常秀出一些照片,里面的莹莹拥有甜美的笑容、天使般的面孔。但到去年11月17日,莹莹的右眼已经完全失明,鼻子坏死,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两天前在美容院做的一场微整形手术……事发后,公安机关很快便将美容店老板沈某琳抓获归案。昨日,沈某琳非法行医的案件,在南海区法院开庭审理。
悲剧:
靓女右眼失明鼻子坏死
事情要追溯到去年11月15日。在一名朋友的推介后,莹莹来到了位于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西路的“香港新亮点美容店”,该美容院的经营者为沈某琳与邵某华(另案处理)。莹莹花了6000元,打算进行隆鼻手术。而莹莹后来才知道,这名“朋友”是美容院的医托。
当日15时左右,沈某琳为莹莹注射麻醉剂、玻尿酸针剂,实施隆鼻手术。“针从鼻尖打进去,几分钟后我就觉得鼻子很疼!”莹莹说。而这时,沈某琳安慰她说是“正常状况”,“忍忍就过去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莹莹觉得越来越疼痛。10分钟后,她发现自己右眼视力模糊,进而完全看不到东西。
这时,沈某琳也觉得事态严重,赶紧停止注射,并将神志迷糊的莹莹送到南海中医院抢救。诊断结果显示,莹莹因玻尿酸注射到血管堵塞压迫神经,导致右眼失明。
除了右眼失明外,莹莹的左眼视力也从之前的1.5,一下子降到了约0.6到0.7;鼻子部分细胞开始坏死,只能靠消炎针减轻痛楚。为治疗毁容之伤,以及保住左眼,莹莹和母亲四处求医,用尽积蓄。
创伤:
受害人曾多次想过自杀
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便将沈某琳抓获归案。昨日,这起非法行医案在南海区法院开庭审理。南海检察院给出的莹莹的伤情鉴定结果是:莹莹右眼视力无光感;右面部、鼻部瘢痕形成;鼻尖及右侧鼻翼部分缺损(中度容貌毁损),达七级伤残。
“很后悔,这一辈子就这样毁了。”昨日,莹莹告诉记者。记者看到,莹莹鼻尖右侧部分已经完全缺失,鼻子附近的疤痕还非常清晰。莹莹的民事代理律师蔡敏表示,悲剧发生后,莹莹曾多次想过自杀,父亲到处为女儿筹钱,母亲则天天守在她的身边,才让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日子。至今,莹莹仍需要服食抗抑郁药物。
莹莹已提起了民事诉讼,向沈某琳等人索赔60万元,法院裁定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待刑事案件审结再恢复审理。
美容院老板:
我是第一次做手术
在昨天的庭审中,34岁的沈某琳声称,自己在出事后不见了踪影,其实并非潜逃,而是去苏州找父亲拿钱来解决事情。
沈某琳对指控没有异议。不过,她表示自己没有对莹莹说过自己有医疗执业资格,她为莹莹做的手术是她第一次给别人注射。而她的这一说法遭到了莹莹的否认。
南海检察院表示,无论沈某琳所言是否属实,她事实上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就足以构成非法行医罪。检察官建议,法院应判处其三至四年有期徒刑。
对话:“我还是恨她,但更需保住左眼”
见到沈某琳受审,你对她有恨吗?
莹莹:恨肯定还是有。虽然事件过去了一段时间,但我现在落到这种地步,都是她一手造成。我希望她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目前你的伤情如何,右眼有可能恢复吗?
莹莹:现在右眼没有一点光感,医生说没有恢复的可能。唯一的希望就是通过治疗保住左眼。还有鼻翼缺失,以及祛除脸部疤痕,也需后续治疗。
索赔60余万元,你觉得法院会支持吗?
莹莹:这是我们计算的数字,前期治疗右眼以及鼻子,家里前后已经花了20多万元,后续治疗急需这笔赔偿款。我也相信法院会综合考量这些。
一次微整形后果何以如此严重?
医生:操作方法不对导致动脉阻塞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美容科主任张旭霞表示,莹莹的遭遇,很可能是玻尿酸打的位置不正确后进入了血管,引发内眦动脉也就是供应右眼视网脉血液的动脉阻塞,导致视网膜神经缺血性失明。手术中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应在十分钟至半个小时之内到正规医院进行血管扩张,否则将导致永久失明。
至于为何莹莹还会同时出现鼻部肌肉坏死的情况,张旭霞指出,最大的可能是手术过程受感染了,包括使用的玻尿酸不正规、操作过程中没有经过无菌消毒等。
张旭霞建议,整形一定要选正规医院,其专业水准、设备和材料采购渠道的正规程度,都是小诊所不能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