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区15村!郑州市再征收1430亩土地 2017年已征收8893亩
6月2日,郑州市政府发布2016年度第九批、第十七批、第十九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通告,将征收土地95.3601公顷(折合为1430.4015亩),涉及15个村庄,主要分布在高新区、中原区和惠济区三个区域。
其中,惠济区征集的土地最多,高达59.0956公顷(折合为886.434亩),占本次征地数量的61.97%。
根据通告,被征收村庄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问题,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 2016〕 48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 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 2014〕 142号)、《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经 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 2013〕 48号)规定执行。
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各所在区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8日。通告发布之日起,征地四至范围内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加上此次征收的95.3601公顷土地,2017年以来,郑州市已合计征收土地592.8801公顷(折合8893.2015亩),是郑州市本级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1885.13公顷的31.45%,超过计划供应住宅用地843.04公顷的一半。
3月31日,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市本级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目前制定计划,2017年郑州市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885.13公顷。
其中住宅用地为843.04公顷,从空间(区域)分布来看,二七区为99.34公顷,中原区为119.49公顷,金水区为113.85公顷,管城区为96.36公顷,惠济区为100.93公顷,郑东新区为99.75公顷,经开区为72.50公顷,高新区为140.85公顷。
保障性住房用地的规模则为113.45公顷,其中,二七区为8.64公顷,中原区为0.27公顷,金水区为8.14公顷,管城区为0.00公顷,惠济区为18.67公顷,郑东新区为39.29公顷,高新区为14.68公顷,经开区为23.76公顷。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