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学院原院长彭勃刑期由无期减至 20年零10个月
利用兼任高校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的职务便利,伙同情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收受他人贿赂1136万元。省科协原副主席、省中医学院原院长彭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1月26日,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因彭勃确有悔改表现,服刑期间积极改造,符合减刑条件,经省高院审理后裁定,将彭勃的刑期减为有期徒刑20年10个月,剥夺政治权利9年。
【罪行】两年收1136万元好处费
据了解,被告人彭勃生于1954年,曾任河南中医学院院长、省科协副主席等职务(正厅级),曾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专家。
2001年9月,时年47岁的彭勃当上了河南中医学院院长。适逢学院选址扩建,作为行政主管,彭兼任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在考察新校区选址过程中,彭认识了从事工程项目的吴某。40岁的吴某大学毕业后经营实业,在北京、杭州等地有投资项目。之后,彭和吴发展为情人关系。
河南中医学院最终将新校区选址在郑东新区,在之后的招投标过程中,彭先后授意吴某联系投标公司。2004年初,新校区建设准备招标监理公司,彭把该消息泄露给吴。吴联系到深圳一家监理公司。在彭的关照下,最终这家公司中标,吴拿到8万元好处费。之后,在彭的授意下,吴先后又从新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玻璃幕墙工程招标项目中,拿到18万元好处费。在新校区教学楼工程招标项目中,拿到880万元的好处费。在教学楼消防工程招标项目中,拿到150万元的好处费……
短短两年多时间内,由吴出面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136万元。
【惩罚】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吴某先后将所得赃款用于投资、购买房产和消费等。与此同时,吴某的通天本领也引起了其他投标商的猜疑。当他们掌握了一些真实材料后,便向有关部门举报。
2010年10月22日,吴某因涉嫌犯罪被抓(另案处理)。2011年1月22日,被告人彭勃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2011年8月,彭勃因涉嫌受贿罪经郑州市检察院审查后,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彭勃利用兼任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的职务便利,和情人吴某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积极帮助中国某建设公司崔某等人承揽工程,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给予关照,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1136万元。案发后,其情人吴某已退还全部赃款。一审郑州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彭勃、吴某均系主犯。
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彭勃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法定期限内彭未上诉。彭最终被送到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改造】表现好无期刑减为有期刑
由于彭勃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先后7次受表扬,1次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监狱为彭提出减刑建议,今年9月22日报请省高院立案后,省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今年9月27日至10月3日,对彭减刑申请向社会进行公示。10月21日,省高院减刑假释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河南省第一监狱、省检察院派人参加了庭审。执刑机关认为,彭勃自入狱以来,确有悔改表现,并提供了相关书证予以证实,建议对其减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罪犯彭勃符合减刑条件,可予减刑。但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严重,又系主犯,应依法从严减刑。根据其改造表现和所犯罪行及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裁定。按照法院裁定结果,彭勃的有期徒刑服刑期将从2015年10月21日起,到2036年8月20日止。
【悔过】深感愧对家人,出狱后愿开诊所回报社会
面对被抓后的生活,彭曾向检察官感叹,问题暴露以后,面对陌生的环境、陌生的面孔,他感到茫然、痛苦,精神一度到了崩溃的边缘,想到了绝食,想到过自杀。后来,在办案检察官的开导下,他渐渐转变态度,开始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使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过。
“一损俱损,教训太深刻了!此时此刻,感到对不住生我养我的父母。父母有着辉煌的红色经历,传统的言传身教成为我立志成才、走上领导岗位的宝贵财富,可惜我没能把握好人生航向,由红色后代沦为一名罪人。儿子犯罪,伤在老人心上,我在灵魂深处埋藏着自责与羞悔。我也对不起早逝的妻子和现在的妻子。早逝的妻子在临终前叮嘱我要把孩子带好,她说她不希望我做多大官,只希望家里平平安安。妻子的嘱托我只完成了一半,儿子很优秀,正在读医学博士,可是我该怎样向他们母子解释我这后半生呢?我的行为,也给我现在的妻子造成了一种无法弥补的伤害。”
彭表示,如果有机会,将来出狱后他想在社区开一家诊所,用国家培养他的医学技术回报百姓,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记者韩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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