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坚持“八个强化”认真抓好安全监管工作落实

05.05.2016  10:09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推动安全发展。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警示约谈、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快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是强化基层基础,推进“三化”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政府监管网格化、企业管理精细化、行业直管专业化建设,积极构建“全覆盖、全方位,精细化、规范化,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监管新格局。

三是强化隐患排查、健全治理体系。规范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等制度,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完善“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实时动态和有效监控。

四是强化源头治理,深化专项整治。在非煤矿山、尾矿库、危化烟爆、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是强化打非治违,严格事故查处。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关闭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全面落实“四严双查”,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

六是强化宣教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七是强化应急管理,提升保障能力。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做好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人员培训工作,搞好预案评审备案,实现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和配合。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和重大险情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八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狠抓监管队伍履职能力建设,增强“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和廉洁自律”五个能力。(新安县安全监管局    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