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拿2张酒店厕所手纸被公示因偷盗开除

23.09.2015  17:09
酒店关于张大姐”偷盗“的公告 - 新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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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关于张大姐”偷盗“的公告

  记者 林琳

  昨天,有微友发微信咨询:我姐姐50岁,姓张,今年2月24日应聘到金华市浦江县一家酒店当保洁员,负责园区内“温泉乐园”一块的保洁工作,当时跟酒店签了一年合同的,每月工资2300元。

  前天傍晚,我姐姐肚子不舒服(她刚做过胃镜,近期肠胃不大好),下班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就从园 区一个厕所里抽了两张面巾纸,准备应急备用。食堂的厕所里是没有纸的,员工要去的话得自己备纸,我姐姐带的纸不够用了,姐姐又有痔疮,园区厕所里的纸质量 好一些、柔软一些,她就想临时用两张。

  这两张纸她放在一个随身的塑料袋里,结果出酒店门的时候,被保安看到了。保安马上把她拦下来,要求开包检查。我姐姐当时也有点慌了,没顾得上解释,而且身体不舒服,就管自己回家了。没想到第二天上班,就看到公司已经贴出了告示,说她是偷窃,要开除。

  我姐姐是很老实本分的一个人,这次事情以后,酒店压根没向她了解情况。而且公告上还说姐姐的行为“性质非常恶劣,在整个酒店范围内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请问律师,我姐姐的行为能算是偷窃吗?酒店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虽然公告是贴在酒店内部的, 但除了员工,还有很多进出的客人也可能会看见。如果酒店这么做不合法,姐姐该怎样维护自身权益?能起诉酒店要求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吗?偷窃违法应该报 警,定性理应由公安机关或法院来定,企业有这个权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