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4年市政应急维修项目-河滨广场、公园引水喷灌及光明路立交桥水泵站设备维修引水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11.06.2014  14:08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14 年市政应急维修项目 - 河滨广场、

公园引水喷灌及光明路立交桥水泵站设备维修引水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现就2014年市政应急维修项目-河滨广场、公园引水喷灌及光明路立交桥水泵站设备维修引水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2014年市政应急维修项目-河滨广场、公园引水喷灌及光明路立交桥水泵站设备维修引水工程

1.2采购编号:PZC2014-2556Aj-39214、 PZC2014-2557Aj-39215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位于平顶山市河滨广场、公园内,主要为河滨广场、公园引水喷灌及苗木种植工程(采购编号:PZC2014-2556Aj-39214);第二标段位于平顶山市光明路,主要为光明路立交桥水泵站设备维修引水工程(采购编号:PZC2014-2557Aj-39215)。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第二标段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第一标段项目经理持有贰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证,且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第二标段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

3.6企业注册地清欠职能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期内);

3.7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4.1请报名人于2014年06月12日至2014年06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18日下午18:00)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到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051202室报名,报名时拟投报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

4.2各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投报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06月24日09时00分;

6.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郑书记    联系电话:0375-2633918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373375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