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辖区内84处传统民居实施异地迁移保护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辖区内84处传统民居实施异地迁移保护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辖区内84处传统民居实施异地迁移保护工程施工及监理
2.2、招标编号:XCZB05-1409064
2.3、工程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2.4、工程内容:对84处传统民居进行迁移保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及安全的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一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拟派项经理必须持有 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并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近六个月参 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 ;
3.1.3、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4、投标企业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近六个月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
3.2.3、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4、投标企业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条件
施工标段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税务登记证(原件)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原件) 、 项目经理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 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 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 。
监理标段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税务登记证(原件) 、 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原件)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 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 。
报名时所要求的所有材料需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由于本大厦楼层较高电梯使用紧张,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注意此问题,若因投标申请人考虑不周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费用
1、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 09 月 12 日至2014年 09 月 18 日,每天8:30至12:00,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09室(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 09 月 19 日至2014年 09 月 25 日,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市政建设环保局4楼会议室(郑州航空港区航天路西段北侧)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邮政编码:450003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371-6397656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