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统计机构和人员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07.08.2014  20:57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统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迎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统计机构和人员情况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定于8月中旬至9月初在全省开展安全监管监察统计机构和人员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全面掌握全省各级安全监管监察统计机构设置和人员设置情况,推动统计机构职责、人员、经费、装备“四到位”,做好迎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推进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统计网络体系建设。

二、督查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统计机构和岗位设置、统计人员配备情况等。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自查自纠和省安全监管局组织抽查两种方式开展。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于8月20日前完成自查,8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整改措施)和调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传真上报省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并将电子稿发到指定邮箱。

(二)省安全监管局于8月20日至9月5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重点检查,对县级机构随机抽查。督查结束后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同时通报全省检查情况。

四、有关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按期上报自查报告和调查表。同时,要结合自查活动加强统计机构和统计力量建设。

联系人:李春施     

联系电话:0371-65866676 15890085108

传      真:0371-65866110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统计机构及人员调查表.doc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