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工商局采取六项举措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近期,许昌市工商局采取六项措施,扎实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认真研究,明确职责。全面收集、疏理和研究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函询公安、质监、工信委等职能部门及省工商局,切实掌握电动自行车治理新要求、新方法,明确监管职责,确保流通领域电动车治理工作不越位不缺位。二是精心部署,明确重点。下发整治方案,突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销售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名、无厂址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等六种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宣传,明确政策。印发整治通告等宣传彩报3000份,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在经营户门店内张贴;制作宣传横幅335条,在市区主要街道及电动车市场进行悬挂;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的认识,自觉抵制销售、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四是认真排查,掌握底数。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电动车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经营者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740家,维修经营户154家,配件销售经营户45家。同时对经营户进行行政约谈,要求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销售的电动车进货渠道正规,产品合格。五是重拳出击,依法行政。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在销售、维修中非法为消费者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的行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工商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及维修主体2200余户次,抽检电动自行车14个批次,9个批次不合格,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的经营户20家,立案8起,没收电动车18辆,罚款9700元(还有部分案件正在处理中),有效规范了电动车市场的经营秩序。六是畅通渠道,受理投诉。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电动车消费投诉举报和咨询,及时分流、处置和回复,提高消费维权效能,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