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持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效果良好

11.12.2014  11:33

        今年11月是周口市确定的第十个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全市民宗系统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四句话”方针,采取多种形式,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扎实有效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展出宣传版面100余块,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悬挂横幅100余幅,张贴标语300余条,发送手机短信600多条次,接待、走访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500多人次,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5起,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了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自2005年以来,周口市把每年的11月份确定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随着活动的持续开展,此项活动的宣传对象由以民族宗教界人士、宗教教职人员为主,扩大到各县市区和乡镇办事处分管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有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的行政村(社区)干部、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等;宣传手段除采用横幅、标语、宣传单等传统手段,增加了手机短信、网络宣传等新型媒体手段;宣传内容由以《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宏观法律法规为主,转变为与清真食品管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等微观法规规章并重;活动形式以张贴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固定形式为主,转变为组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深入少数民族集居区、宗教活动场所,走访民族宗教界人士,走访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并做到了与推动民族宗教重点工作和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相结合。
        活动开展10年来,使广大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牢固树立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在民族宗教界形成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