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02.06.2015  20:09

豫安监管办〔2015〕8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5]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安全监管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9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管理,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时间

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取得安全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危险化学品管道企业)。

检查时间:自即日起至9月底。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检查要点

1. 正常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检查要点见附件1。

2 .改造提升企业(停产整顿企业)

(1)原有药物在改造提升前是否清除并妥善处理;

(2)是否存在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活动等非法生产行为。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检查要点

检查要点见附件2。

    (三)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检查要点

检查要点见附件3。

    (四)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要点。

      检查要点见附件4,5。

      四、大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纠 :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过程负总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深入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真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建立自查和整改档案。

(二)市、县安全监管局全面排查: 各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全面排查。

(三)省安全监管局重点督查: 省安全监管局组织督查组(督查组成员及分工另行通知),对市、县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实地抽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有效防范各类生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当前适逢夏季高温季节,雷电、暴雨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增多,各地要集中力量,把握重点,严格检查,针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持续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防控能力。在前期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注重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

(三)加强调度,畅通信息。 大检查期间,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每月16日前向省安全监管局三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填写并上报附件6,7,每月30日报告当月工作汇总情况并填写并上报附件6,7。

请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安全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

电话(传真):0371-65919828 联系人:徐  伟

电话            :0371-65919829 联系人:张景伟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检查要点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检查要点

          3.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检查要点

            4.取得安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检查要点

            5.危险化学品管道企业安全检查要点

            6.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汇总表

            7.市级、县级监管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rar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