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开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2.9%

26.01.2016  09:02

2015年,开封(不含兰考,下同)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63.9亿元,同比增长12.9%,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18个省辖市第7位。(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当月与累计增减变动对比见下图)

城乡市场同步增长,乡村市场增速略低于城镇。 2015年,城镇实现零售额535.5亿元,占全市零售额的80.7%,同比增长13.5%,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乡村实现零售额128.4亿元,同比增长10.2%,低于城镇增速3.3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市场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从行业分组情况看,住宿餐饮业增长乏力。 2015年,批发业实现零售额98.6亿元,同比增长6.9%;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82.3亿元,占全市零售额的72.8%,同比增长14.7%,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也是拉动消费品市场增长的主力军;住宿业实现零售额4.6亿元,同比增长12.3%;餐饮业实现零售额78.5亿元,同比增长9.7%,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

分县区看,其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均在两位数以上,但还存在一定的差异。 2015年,全市6区3县中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位居前5位的分别为:杞县、通许县、开封新区、祥符区和尉氏县,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3.4%、13.4%、13.3%、13.1%和12.9%。